近日,乐华娱乐发布官方声明,针对近期全网热议的 “吴宣仪解约遭拒”“艺人被限制查看合同”“家人遭驱赶” 等传闻作出集中回应,否认多项网传内容,并明确表示双方争议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再额外回应。这份措辞强硬的声明,将这场持续两个多月的经纪合约博弈彻底推至公众视野中心,也引发业内对艺人权益与经纪条款合规性的广泛讨论。

事件的核心源于吴宣仪与乐华娱乐长达十年的经纪合约。2016 年,吴宣仪签约乐华,先后以宇宙少女、火箭少女 101 成员身份活跃,是公司早期力捧的核心女艺人之一。2026 年 2 月 24 日,双方合约正式到期;按照吴宣仪方说法,其早在 2 月 6 日便向乐华发出书面通知,明确 “到期不续约”,希望体面结束合作。
本应是行业常态的合约到期流程,却因一条 “自动续约条款” 陷入僵局。吴宣仪方透露,乐华在 2 月 9 日回函拒绝解约,依据是合同第九条约定 :“合同到期后若未书面确认终止,则自动续约一年”,且该条款可循环适用,相当于 “只要公司不同意,合约就无限顺延”。对此,吴宣仪律师在 2 月 20 日复函中驳斥,指出该条款是乐华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未提前重点提示,且 “无限续约” 机制剥夺艺人解约权,违背《民法典》公平原则,应属无效。

随着双方沟通陷入停滞,更多细节被曝出,舆论持续发酵。有消息称,吴宣仪十年间从未见过自己的演艺、代言合同文本,报酬结算全由公司单方面决定,知情权与收益权缺乏保障;另有爆料指,吴宣仪母亲为协商解约登门拜访,却遭乐华相关人员怒斥并被赶出公司,场面尴尬。这些传闻叠加,让乐华陷入 “压榨艺人”“霸王条款” 的舆论漩涡。
面对舆论压力,乐华娱乐于 4 月 29 日发布正式声明,一一否认网传负面说法。声明强调,公司始终尊重艺人权益,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网传驱赶艺人家人、拒绝提供合同文本、报酬结算无标准等情形;同时指出,部分媒体与用户传播不实信息已涉嫌侵权,公司已取证并将追责。对于与吴宣仪的核心争议,乐华态度明确:交由律师依法处理,后续不再回应,避免占用公共资源。

乐华的回应并未平息争议,反而让事件进一步升级。不少网友认为,乐华的声明 “避重就轻”,未正面回应 “自动续约条款” 的合法性问题;法律界人士也指出,类似 “到期自动续约” 的条款在经纪行业并不罕见,但其法律效力需看是否尽到 “明确提示义务”,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判例。与此同时,有粉丝对比乐华对旗下其他艺人的态度,认为公司存在资源倾斜差异,进一步加剧舆论讨论。
截至目前,吴宣仪方尚未对乐华的最新声明作出公开回应。合约到期后,吴宣仪已以独立艺人身份参与活动,包括献唱海南春晚、发行个人单曲《上元花》等,并未停止工作步伐。而乐华在回应中态度坚决,意味着双方大概率将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这场持续两个多月的解约风波,短期内难以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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