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歌手袁成杰在微博回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消息,涉案金额1210万元。执行案号是(2025)沪7101执387号,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25年6月立案,目前状态为"全部未履行"。他把这笔账的来源说清楚了:早年和榴莲娱乐的投融资合作,业绩未达标触发股权回购,法院判他作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把整件事按时间线理一遍。2015年北京榴莲娱乐成立,做过《hello!女神》这类综艺,王思聪的熊猫互娱当时入了股。袁成杰持股34.42%,是主要股东之一。投资方和创始团队之间签了对赌协议——如果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没达到某个业绩目标,创始团队要按约定价格把股权回购给投资方。问题出在回购的"连带责任"四个字上:法院判袁成杰、公司法人和熊猫互娱三方连带承担这笔钱。连带责任的法律意义是,债权人可以找任意一方全额要钱,不用按持股比例分摊。

现在的局面是,三方里熊猫互娱早已破产失信,法人也失信了,剩下袁成杰一个人在执行清单上。他在回应里说"现阶段全额执行压力全部落在自己这边",这句话翻译成法律语言就是:另外两个连带主体没钱可执行,所以1210万的全部压力压到了他身上。

艺人当股东踩这个坑,不是第一次了。对赌协议里的连带责任,是艺人创业最容易忽略的一条——签字的时候觉得自己只是"投点钱、占点股",没意识到法律上你签的不是"投资协议",是"兜底承诺"。公司赚了钱,收益按比例分;公司没达标,回购款你要全额出。风险和收益完全不对等,但很多艺人在签的时候没算清楚这笔账。

榴莲娱乐的案例还有一个典型之处:它的投资方是王思聪的熊猫互娱,后来熊猫互娱自己也出了问题,本来该兜底的主体消失了,压力就转移到了其他连带方身上。这种"连环连带"是创业投资里最麻烦的结构——你以为你签的是"我和创始团队对赌",实际上签的是"我和投资方、创始团队一起对赌",任何一方出事,剩下的人接盘。

对艺人创业来说,有三个法律动作可以提前隔离风险。第一,在投资协议里把"连带责任"改成"按持股比例承担责任",这一条必须争取,哪怕收益比例低一点;第二,如果必须签连带,要在内部和其他连带方签一份"追偿协议"——意思是如果我替你们多还了,你们将来要还给我;第三,出资方式尽量用公司主体而不是个人,用有限责任公司当持股平台,个人只对公司出资额负责,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这三条里,第一条最重要,第三条最能保命。

现在袁成杰面对的局面很被动。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会影响征信、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演艺活动也会受到牵连。他说"接下来努力工作偿还",但1210万不是靠跑商演能快速填上的——按他的演出行情,一场商演几十万,要跑几十场才能凑齐。

娱乐圈里艺人创业失败的例子不少,但真正让人"踩雷"的不是创业本身,是签协议时的"疏忽"。很多人以为自己是在"参与一个好项目",实际上是在"给一个不确定的结果做兜底"。袁成杰的教训很具体:签对赌协议之前,先找律师把每一条都拆解清楚,尤其是"连带"这两个字的分量,比任何承诺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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