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月23日,英国向中国返还12件流失文物艺术品的交接仪式在中国驻英国使馆举行。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饶权视频致辞,中国驻英国大使郑泽光出席,英国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外交发展部、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以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代表到场。国家文物局通报显示,这12件文物艺术品由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在办案过程中查获,中英双方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框架下完成协作,通过驻英使馆办理返还。目前公开通报未列出12件的具体器类、年代和案发时间,但“警方办案途中查扣”这一路径,本身就说明文物回流不一定靠漫长诉讼,也可以从刑事侦查、物证保管、外交交接三段同时推进。

过去讲海外文物回家,媒体习惯写“追索多少年、谈判多少轮”,容易把读者带进条约名词堆。这次12件案子提供更短的观察角度:英国警方在刑事案件里先碰到可疑物品,判断可能涉及中国流失文化财产,再由国家文物局通过驻英使馆介入鉴定、确权、接收。刑警不负责判定文物“多有价值”,只负责把非法贩运链条截下来;文物部门补专业鉴定和归属依据;使馆做法律和外交收口。三方职责分开,能减少“等案子审完再谈返还”的时间损耗。2020年那批68件/组也有类似逻辑,伦敦大都会警察局先期查扣,后因购买人不明、扣押超追诉期被界定无主物,英方主动提出归还,国家文物局重启追索、驻英使馆清点、国内专家鉴定,最终CA938航班回北京。12件数量少于68件,若同样走“办案查获—警方移交—使馆接收”,流程会更轻,也更适合做中英常态化小批量返还样本。

把时间线拉长,中英文物执法合作并非头一回。1995年2月,英警方向驻英使馆通报在破获国际文物犯罪中发现疑似中国文物;当年3月“水烛行动”截获大批物品,国家文物局派员赴伦敦鉴定,确认为走私中国文物。国务院层面统筹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原文化部、文物局等组建工作小组,1998年先返还3000余件,另通过和解拿回7件;因一名购买人拒谈,剩余68件长期扣押,直到2020年按无主物路径归国。从3000余件到68件,再到本次12件,能看到一种变化:早年期以大宗走私案、长周期谈判为主,近期更偏向警方在日常办案中及时发现、及时移交。这种转向对中方更友好,因为小批量文物若每件都走民事诉讼,成本高于实物价值;通过公约和警务渠道做行政、外交返还,更利于持续清账。

横向看,9月这一周不止英国一地。9月16日、18日,国家文物局在华盛顿、纽约分别接收美国国土安全调查局、纽约曼哈顿检方返还的两批共64件/套文物艺术品和古生物化石,含天龙山第17窟菩萨身躯、造像、陶俑及恐龙骨架、鱼化石、恐龙蛋等,均为美方执法部门工作中查获。英国12件、美国64件接连落地,共同点是“执法机关先查、专业机构再定、外交渠道收口”,不是等拍卖图录、等媒体曝光才动手。对中国来说,海外追索要从“被动响应热点”转向“主动接入各国警方涉案财物库”,把海关申报异常、跨境货运情报、拍卖行来源瑕疵、考古类型学鉴定全部前置。

可落地的建议分四步。第一,国家文物局与重点国家警方、海关建立可疑中国文物快速通报机制,对未主动申报、无合法出口文件、来源地涉及已知盗掘区的物品设红名单。第二,驻外使馆配置常态化文物法律顾问和鉴定专家库,遇到警方查获能在短期内出归属意见,不把鉴定拖成数年项目。第三,小批量案件优先走移交确认书而非诉讼,像本次12件若器类清晰、来源链条完整,可参照驻英使馆接收、国内点交入库的模式,缩短运输和展览间隔。第四,回国后别只存库房,应按查获案由做“犯罪—流失—返还”叙事,比如哪类器物最易被走私、哪条中转地最常见、警方如何从运单和照片发现破绽,对公众做以案说法。

更长远看,流失文物回流不是单靠一次仪式。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通过执法合作、司法诉讼、协商捐赠、抢救征集等完成300多批次、15万余件海外文物回归;党的十八大以来成功促成500多件/套返还。数字背后是两套能力:国际层面签双边协议、用1970年公约和双边警务渠道;国内层面做文物身份档案、盗掘高发区普查、数字化影像和展览教育。12件英国案体量不大,但把“警察查获”放在最前面,说明未来中小案件可以更少依赖舆论压力,更多依赖执法协作。等12件完成国内点交、定级、布展,观众看到的不应只是“又回来了”,而是从伦敦某起刑案到北京库房这一路,谁截停、谁鉴定、谁接回、如何避免再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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