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以惊人速度渗透到文娱创作领域,AI 换脸、AI 影像生成等功能降低了内容制作门槛,也让名人肖像权保护陷入新困境。2026 年 2 月 9 日,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在社交平台发布用户自制 AI 周星驰影像,画面中的星爷被合成出夸张动作与新奇场景,形象高度逼真、传播范围极广。经纪人配文直接发问:“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 简单一句话,戳中了当下 AI 创作最模糊的法律与道德边界,也让公众重新思考:技术狂欢之下,名人权利该如何守护。
AI 生成明星影像早已不是新鲜事。从 AI 拜年视频到 AI 影视剪辑,从虚拟直播到趣味短视频,大量未经授权的明星形象被算法复刻、改编、传播。周星驰作为华语影坛标志性人物,凭借独特表演风格与经典角色收获几代观众喜爱,其面部特征、声音特点、肢体神态都具有极高辨识度。这些个人特征不仅是公众记忆,更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人格利益。用户利用工具一键生成周星驰影像,无需征得本人或团队同意,就能随意塑造形象、搭配剧情,甚至用于账号涨粉、流量变现,本质上是对他人人格利益的无偿占用。
从法律层面看,AI 生成明星影像的侵权认定清晰明确。我国《民法典》第 1018 条、1019 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AI 深度合成本质上就是 “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即便没有直接商业售卖,只要公开传播并获取流量关注,就可能超出合理使用范畴。此外,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对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不得制作虚假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大量用户生成的周星驰 AI 影像既无授权,也无明确标识,明显违反监管要求。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 AI 创作正在形成灰色链条。部分用户制作明星 AI 影像并非单纯娱乐,而是为了提升账号权重、吸引广告合作、售卖提示词模板或定制服务。当明星形象成为流量工具与盈利素材,侵权性质就从个人娱乐升级为商业性使用,侵权责任更重、赔偿标准更高。周星驰团队公开质疑,正是因为看到乱象蔓延:普通用户跟风制作,平台疏于审核,侵权成本极低,维权成本极高,最终导致名人肖像被肆意消耗。经纪人的发问,不只是为星爷维权,更是为整个文娱行业发声。
很多网友认为,AI 模仿明星是一种喜爱与致敬,不应上纲上线。但喜爱不能成为侵权借口,致敬更不能无视法律底线。合理使用与侵权的边界,在于是否获得授权、是否影响权利人正常使用、是否损害权利人合法利益。粉丝自制非公开、非盈利的小众内容,与公开传播、博取流量的 AI 影像有本质区别。前者是私人表达,后者是公开传播;前者不产生商业利益,后者直接占用流量价值;前者不构成侵权风险,后者可能引发名誉、肖像双重纠纷。一旦 AI 形象被恶意剪辑、造谣抹黑,还会侵害名人名誉权,造成更难挽回的伤害。
平台责任同样不可缺位。作为 AI 内容传播主要渠道,短视频平台、创作工具平台应建立审核机制,过滤未经授权的明星肖像合成内容,对高频侵权账号采取限制措施,配合权利人维权。现实中,不少平台为了活跃度与内容生态,对明星 AI 换脸视频采取默许态度,甚至推荐上热门,客观上纵容侵权行为。只有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算法识别与人工审核,才能从源头减少侵权发生。

周星驰经纪人的公开质问,给所有 AI 创作者、平台与用户敲响警钟:技术可以创新,底线不能突破;创作可以自由,权利必须尊重。AI 时代的创作自由,从来不是无边界的自由,而是建立在法律与尊重之上的自由。未经授权生成、传播明星 AI 影像,无论是否盈利,都可能构成侵权;即便暂时未被追责,也违背公平与诚信原则。
未来,随着 AI 技术进一步普及,肖像权、声音权、表演权保护将面临更多挑战。只有明确法律规则、强化平台责任、提升公众意识,才能让技术服务于创作,而不是成为侵权工具。希望周星驰团队的这次发声,能推动行业形成共识: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利益,规范每一次 AI 创作,让创新与守法并行,让流量与善意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