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了他今年的5条两会建议,其中便包括一条破加强“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治理的建议。

雷军表示,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AI换脸拟声”在影视、广告、社交等领域广泛兴起,成为社会喜闻乐见、传播力强、易成热点的技术应用。“但同时也看到,‘AI换脸拟声’滥用成了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易引发侵犯肖像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诈骗等犯罪行为,不利于构建‘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
雷军建议加快单行法立法进程,在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基础上提升立法位阶;强化行业自律共治,压实平台企业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普法宣传的广度力度,增强民众的警惕性和鉴别力。
去年因AI换脸“深受其害”的全国政协委员、演员靳东,同样在3月5日的政协小组讨论上回应了AI换脸导致的诈骗问题。靳东表示:“一些喜欢我影视剧的观众,被AI换脸视频骗得很惨,这个性质非常恶劣。希望能建立更好的规则。”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带来的关于加强AI深度伪造欺诈管理的建议就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思路。
他表示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深度伪造技术也快速发展。要规范对于这一新兴技术的不当利用行为,有必要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商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强制标识,减少恶意滥用,并厘清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追责。
除此之外,李东生还建议明确对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服务商未履行标识义务的惩罚制度,完善对深度合成内容服务提供商未按要求进行标识的行为界定、分类细则,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
针对众多代表所提及的AI相关版权争议、“换脸”诈骗等新现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认为,人工智能立法面临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调整对象不确定性等,制定一部既要解决当下问题,又能充分考虑长远的人工智能法难度极大。可选择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一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口”,尽快推进“小、快、灵”立法,早些出台行政法规。
行业风口,更需规范化“矫正”
在代表、委员们频频提及AIGC监管的另一面,是对我们影响日益加深的AI技术。
在前阵子上举办的首届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大会上,许多资深影视从业者都在活动中畅想AI应用前景。内容公司、视频平台忙着利用AI工具降本增效、提高产能,众多创作者更将AI作为得心应手的创作工具,探索新艺术表达的可能。
中制协副会长兼青工委主任、著名制片人、编剧白一骢在论坛中直言AI现状:“当番茄+豆包+即梦一键生成视频,观众自选演员、画风定制内容时,我们行业就完蛋了。”
而现实之中,AI技术已然成为了影视行业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从影视作品的前期制作、后期赋能到由AI工具全程生成的影视内容,无论是院线电影、长剧还是“跨世代”的AI短剧,AI技术的急速更迭冲击着影视行业,也改变着影视行业的生产思路。

然而在AI技术飞速发展之时,伴随而生的,还有AI时代不可避免的技术滥用、法律合规等等层面的新问题。
有关滥用AI的争议素来已久。
以雷军、靳东为代表的许多知名人士,都曾遭遇遭到换脸、冒用声音等技术滥用,进行网络侵权乃至诈骗犯罪。就在近日,某线上游戏平台还利用AI换脸、拟声技术,将古天乐、林峯的肖像、声音及过往视频片段,合成制作为带有赌博性质的代言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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